千龍網北京4月9日訊\u00A0 近日,有媒體發布“紅豆集團資產騰挪”、“低價攫取上市公司資產”等報道,稱“紅豆股份心甘情愿地向大股東轉讓紅豆置業60%的股權,轉讓價款8.2億元。......經協商......價差約1億元”、“培育房地產資產15年大股東摘桃”。對此,紅豆股份8日晚間發布公告予以澄清。
紅豆股份表示,文中提及“紅豆股份心甘情愿地向大股東轉讓紅豆置業60%的股權,轉讓價款8.2億元。......經協商......價差約1億元”。該部分股權實際轉讓價格為參考北京北方亞事資產評估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蘇紅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擬轉讓無錫紅豆置業有限公司股權涉及的該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北方亞事評報字[2017]第01-067號)(以下簡稱“《資產評估報告》”)確定的有關股東權益價值,扣除評估基準日后紅豆置業利潤分配情況確定。
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截至評估基準日,紅豆置業的全部股權權益的評估值為153,126.39萬元,紅豆置業60%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的評估值為91,875.834萬元。紅豆置業已召開股東會審議通過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根據公司持股比例向公司分配紅利9,900萬元
本次紅利分配已經于紅豆置業股權轉讓交割日之前完成。參考《資產評估報告》確定的有關股東權益價值及利潤分配情況,確定本次標的股權的交易價格為81,975.834萬元(標的股權的評估值91,875.834萬元扣除分紅款9,900萬元)。
對于媒體報道提及“培育房地產資產15年大股東摘桃”等內容,紅豆股份表示,房地產行業屬于資金密集型行業,土地儲備及土建、銷售等環節均需要占用大量的流動資金;同時,紅豆置業為發展小城鎮綜合體“紅豆萬花城”模式,持有物業資金成本高。上述資金成本導致紅豆置業對公司利潤貢獻較小,2015、2016年紅豆置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僅占公司凈利潤的-0.47%、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