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7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專項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u00A0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潤情況和利潤分配預案
1、\u00A0公司2017年度可供分配利潤情況
經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華明(2018)審字第60644982_B01號《審計報告》確認,2017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304,799,756.00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321,080,778.00元,其中母公司實現凈利潤-108,637,971.00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2017年度累計未分配利潤為-341,846,190.00元。
2、\u00A0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公司2017年度擬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u00A0公司\u00A02017年度擬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
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在公司盈利且現金能滿足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情況下,公司應保持權益分派政策的連續性與穩定性,原則上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應不低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20%,近三年公司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的利潤的30%。當公司年末資產負債率超過70%或者當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負數時,公司可不進行現金分紅。
根據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04,799,756.00元。為保證公司的穩定發展,基于對股東長遠利益的考慮,公司2017年度擬不派發現金紅利,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本次的利潤分配預案符合國家現行會計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況。
三、\u00A0公司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及使用計劃
今后,公司將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繼續實行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對股東的合理投資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