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00A0\u00A0\u00A0 太子企業答應捐贈百萬不兌現 婦基會告上法庭討錢
本報8月20日報道了湖南太子奶集團旗下的北京太子童裝有限公司、北京太子奶生物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太子奶生物美容化妝品有限責任公司等三家企業因不兌現捐贈承諾被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告上法庭一事。昨天(21日)記者又了解到,太子童裝同時承諾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希望工程”捐贈的100萬元至今也只到賬20萬元首期款,其余80萬仍不見蹤影。
中國青基會:希望小學沒法建了
“我們本已經給希望小學選好址,可因為捐款遲遲不到位,現在只能擱淺。”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宣傳中心主任王汝鵬言語中透著氣憤和無奈。2003年1月12日上午,湖南太子奶集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捐贈儀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親健康快車”項目各捐款100萬元。不少國家領導人都出席了這一儀式,全國各媒體的報道更是鋪天蓋地,宣傳效果十分顯著。
簽協議時,太子童裝答應向青基會分期分批支付這100萬,首期20萬很快就到了賬,青基會有關活動也開展起來。然而其余的80萬就遲遲沒了動靜。王汝鵬曾多次與太子童裝董事長金曉林聯系,可對方有時指責青基會沒履行協議,有時又讓找其他下屬,最后金曉林的手機就難得打通了。“事情就這么拖著,F在婦基會已經起訴,我們也打算向太子童裝發律師函了。”
8月20日下午,太子童裝公司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領導出差了,有律師處理這場官司。這兩天,記者多次撥打王汝鵬提供的金曉林的手機號碼,聽到的都是對方已關機的聲音。
紅十字總會:狀告違背捐贈承諾企業
因違背捐贈承諾被告上法庭的企業遠不止太子童裝這幾家。去年,中國紅十字總會開打了它成立百年來的首場官司。被告是北京通康生物實業集團公司。紅十字總會要求法庭判令該公司支付第一筆500萬元捐贈款,并交回“中國紅十字勛章”以及“慈善大使”稱號的相關證章、證書和牌匾。2001年9月,該公司董事長董占義曾簽下協議捐贈2000萬元建立中華骨髓庫,但至今沒見到一分錢。昨天,中國紅十字總會法律顧問劉安元律師對記者說:“此案即將一審判決。而這個博取了‘中國慈善第一大使’美名的董占義董事長早就不知去向,開庭時被告席上一直空無一人。這起事件實在太惡劣了。”
募捐機構忌諱談及自己“上當受騙”
記者從多家基金會和慈善機構了解到,雖然言而無信的捐贈人所占比例非常小,但肯定比被媒體曝光的訴訟案例多。1998年,我國部分地區遭受特大洪澇災害之后的一次大型電視賑災義演上,許多人上臺對著電視攝像鏡頭、當著廣大觀眾的面,莊嚴地把捐款信封投入密封的捐款箱內?墒枪ぷ魅藛T事后開箱發現,竟有一半信封是空的。
募捐機構碰到不按期支付捐贈款項的情況一般分兩種:一種是的確在資金等客觀方面遇到困難,一種就是故意要反悔,能拖一天就是一天。前一種情況如果雙方開誠布公地溝通,一般都能達成諒解。后一種情況往往難以找到對方的人協商。如果是小額捐贈或操作上有漏洞的,通常都不了了之;如果數額巨大,影響不小,又協商無效,就只能對簿公堂。
記者在采訪中感覺到,不少募捐機構十分忌諱談及自己“上當受騙”的事。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細究起來,碰到這類事件募捐機構也多少有些責任。比如:好大喜功,沒簽協議前就大張旗鼓地宣傳,讓對方得了便宜又鉆了空子;被對方的“熱情“、“善心”所蒙蔽,不調查對方資信背景就草率簽下協議。
小保健企業借希望工程名義搞義賣
中國青基會宣傳中心王汝鵬主任告訴記者,經過幾次教訓后,他們已更加謹慎,F在對那些聲稱要分期捐贈巨額款項的企業,青基會每次只對當期能到賬的款項簽協議,并實施相應規模的宣傳計劃等配套活動。
記者同時了解到,各基金會對附有條件的募捐人都有考察,嚴格把關,不是誰想捐就能捐。王汝鵬主任告訴記者,青基會在捐贈前會認真調查對方的情況,如果感覺對方的行為可能損害公益事業,往往會委婉地拒絕,F在主要是發現一些不知名的小保健企業老想借希望工程的名義搞義賣。
公益捐贈要遵循道德和法律雙重規則
我國已通過立法來規范公益捐贈行為。法律專家楊立新教授指出,等捐贈的廣告效應實現了,就溜之乎也,使捐贈協議成了一張白紙。這是一種真實的欺詐行為。凡是進行公益捐贈和接受公益捐贈的人,都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訂立捐贈協議的,就應當嚴格執行協議,履行自己應當履行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能違反協議。借捐贈旗號實現廣告目的的行為,是極為卑劣的行為,應當受到輿論譴責和法律的制裁。
王汝鵬主任和劉安元律師則認為,法律畢竟只是大家行事的最低準則。公益事業扶助的是社會最弱勢的群體。對公益捐贈言而無信不僅玷污了這一神圣的事業,更是一種嚴重的誠信缺失,應受到社會道德的嚴厲譴責。本來捐贈就是要博個美名,真要因不守承諾打起官司,得到的只會是更嚴重的信譽損失。他們都希望社會和媒體能經常監督公益捐贈,讓真正的行善者美名遠揚,而那些用心不良的人只能信譽掃地,在市場經濟中無立足之地。(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