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陽光100(相關干貨)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宣布,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陽光壹佰集團與上海雅戈爾、寧波泓懿及項目公司訂立合資協議。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億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10萬元,分別由陽光壹佰集團、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擁有20%、40%及40%股權。
陽光壹佰集團、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同意透過向項目公司注資,將項目公司的實收資本增至人民幣1億元。陽光壹佰集團總共須出資人民幣2000萬元,作為項目公司的注冊資本。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獲悉,項目公司為蘇州瑯壹達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企業管理服務、商務信息諮詢服務及房地產經紀服務。
4月3日,該項目公司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于網絡平臺開展的司法拍賣項目中,以人民幣10億元成功拍得物業。該物業為天津市南開區衛津南路與天塔路交匯處西南側的億豪大廈,物業屬非住宅用途,總建筑面積為94911.1平方米。
根據合資協議,陽光壹佰集團、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提供股東貸款并同意注資以共同開發項目。
陽光壹佰集團、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亦分別向項目公司提供股東貸款。因此,陽光壹佰集團已向項目公司提供貸款人民幣2億元。除非賣出選擇權按相關方式行使,否則股東貸款應按年利率12%計息。
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同意向陽光壹佰集團授出買入選擇權,據此,陽光壹佰集團將有權于買入選擇權期間內任何時間要求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分別按買入選擇權行權價出售其各自于項目公司的14.5%股權。倘陽光壹佰集團行使買入選擇權,其應同時承擔買入選擇權股東貸款。
陽光壹佰集團同意分別向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授出賣出選擇權,據此,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將有權于賣出選擇權期間內任何時間要求陽光壹佰集團按賣出選擇權行權價向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收購其于項目公司的全部(而非部分)股權。倘上海雅戈爾及寧波泓懿行使賣出選擇權,陽光壹佰集團應同時承擔賣出選擇權股東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