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履約的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公司與九次方是首次合作,由于該協議剛剛簽訂,具體合作事項目前尚未正式開展,但雙方均表示將盡快開展相關合作事宜。
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 暫未對上市公司業績造成影響。
一、框架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九次方財富資訊(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九次方"),成立于2010年。
法定代表人:王叁壽
注冊資本:625萬元
主營業務:經濟貿易咨詢;投資咨詢;投資管理;軟件開發;數據處理;技術開發、服務、咨詢;計算機系統服務;市場調查;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策劃。
九次方是國家工信部大數據"十三五"規劃起草人之一,中國最早開展大數據研究的公司,也是中國最大的大數據資產運營商、大數據技術服務提供商,參與國家工信部大數據若干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擁有大數據挖掘技術、數據清洗、企業數據采集、數據建模、數據標準頂層設計、數據可視化技術方面的大數據全產業鏈人才結構及資源優勢。2015年,乙方聯合貴陽市政府成立了全球首家大數據交易所-貴陽大數據交易所,并全面負責交易所的運營工作。
九次方大數據在大數據采集、數據清洗、數據建模、數據可視化、數據應用技術方面有著完整的解決方案。
(二)協議簽署的時間、地點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與九次方簽訂《合作協議》。
二、框架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的背景與目標、主要內容
1、合作的背景
2014年,大數據第一次寫入中國政府工作報告,確定2014年為中國大數據元年,大數據產業是推動行業互聯網+戰略的重要支撐。
中國是全球網民數量最多的國家、全球最大的電子信息產品生產基地以及全球最具成長性的信息消費市場,因此中國也已成為全球重要的大數據資源集聚地和大數據應用市場。大數據產業快速發展,產業鏈加速形成,已成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大數據同時也是中國推動互聯網+戰略的重要支撐,是中國推動工業4.0戰略的核心技術,正對經濟社會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中國政府已在十三五規劃中明確將大數據產業提升為國家戰略。
2015年9月份,中國發布《中國大數據行動綱要》,10月份,國家明確將大數據產業提升為國家戰略。
2、合作內容
(1)移動互聯網入口+大數據生態圈
公司將基于本公司旗下聞泰通訊公司移動互聯網客戶端為入口,整合智能手機、可穿戴智能醫療硬件等大數據資源;結合九次方大數據的數據清洗、建模、可視化等大數據技術手段開展數據資產商業化運營業務,雙方將基于移動互聯網入口的數據構建大數據產業鏈。
(2)智能家居大數據應用開發
在流量入口價值日益提升的背景下,智能家居已成為重要端口,并引發全球科技巨頭紛紛布局,未來的智能家居將進入基于數字化、三網融合、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應用技術的智能時代。此次戰略合作,中茵將以傳感、大數據、智能控制技術為手段,實現全品類白色家電產品的互聯互通,整合采集智能家居相關智能硬件數據,九次方大數據提供數據清洗、數據建模、數據可視化技術,將智能家居的數據形成標準大數據平臺,創造更多的智能家居大數據應用場景。
(3)合作拓展政府大數據業務
公司將充分利用在江浙滬的區域優勢,依靠九次方在政府大數據整合及大數據資產運營方面的能力,共同開拓地方政府大數據業務,為地方政府建立大數據中心,建設城市大數據共享平臺,構建政府職能部門大數據應用服務平臺及開展政府大數據商業應用服務等業務,同時為地方政府積極規劃建設政府數據云平臺工程、智慧城市大數據工程、工業4.0大數據工程、大數據應用安全工程等。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雙方同意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全方位的合作構建中國"互聯網+大數據"的新生態,打造優勢互補和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基于移動互聯網入口數據構建大數據產業鏈,共同致力于推進中國大數據市場的發展。
(2)公司依托中茵股份長期以來在地產領域積累的豐富的開發運營經驗,通過整合智能手機、智能家居、可穿戴等智能硬件衍生的數據資源,將聞泰通訊在移動智能硬件產品領域擁有的設計優化產品定義、系統集成、軟件開發、供應鏈整合、MMI(人機界面)系統云服務、大數據挖掘與分析等能力與九次方大數據清洗、建模、可視化等大數據技術手段融合,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的衣食住行推薦服務,開展大數據資產商業化運營等業務。
(3)雙方均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在合作期間所了解到的對方所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責任,在未經對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散發、傳播或轉讓所了解到的對方任何資料和信息。本條款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期滿后壹年內仍適用。
(4)九次方在中茵股份數據基礎上進行加工的新數據所有權歸雙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將數據及其衍生品提供給最終用戶以外的第三方。
(三)協議的生效條件、生效時間,以及交易各方的違約責任等。
1、生效條件及生效時間
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交易各方的違約責任
(1)合作協議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任何義務,或未能遵守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任何承諾,或者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所做之陳述或保證不真實或有重大遺漏,應被視為違約。
(2)若因任何一方之任何違約行為而使守約方遭受任何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該等損失(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和開支)。
(3)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對本協議修改或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協議的各項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修訂或變更,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甲乙雙方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九次方的戰略合作符合公司目前的戰略發展要求,與公司收購聞泰通訊股權有協同效應,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轉型發展,提高公司智能移動通訊端口研發、生產等與大數據融合,加快公司在大數據領域的應用及產業布局,將會進一步提高公司的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
四、重大風險提示
公司與九次方是首次合作,由于該協議剛剛簽訂,具體合作事項目前尚未正式開展,但雙方均表示將盡快開展相關合作事宜。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