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臺北12月14日電(記者李寒芳、吳濟海)姜母鴨是臺灣民眾喜愛的冬季進補美食,但“禍從口入”,含米酒的姜母鴨卻是駕駛員大忌。當天氣轉涼,“姜母鴨酒駕族”被抓的案件層出不窮。
據(jù)統(tǒng)計,11月至今,臺灣一審法院判決的案件中,因“姜母鴨惹的禍”而被判公共危險的案件至少50起,酒駕者要面對最高9萬元新臺幣的行政罰款。
按臺灣交通規(guī)定的酒駕標準,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0.15毫克就算酒駕。警方曾請民眾喝下一杯含有米酒的姜母鴨湯,隨即酒測,檢測出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11毫克,也就是說喝兩杯姜母鴨湯,就會超過酒測值被依法處罰。
警方表示,天氣越冷,“姜母鴨酒駕族”越多,只能積極宣導“吃姜母鴨、燒酒雞別開車”。但“姜母鴨酒駕族”在臺灣冬天已成獨特現(xiàn)象,就連法務部門頒布的酒駕“三振條款”,也就是五年內(nèi)三犯酒駕不得易科罰金,也將吃姜母鴨或燒酒雞的民眾排除在外,否則因而入獄的人會更多。
姜母鴨發(fā)源于泉州,是福建傳統(tǒng)的名小吃,適合于秋季和冬季食用。店家把煮熟鴨肉、老姜、米酒、芝麻油、中藥藥材包共同熬煮,顧客食后通體暖暢,補氣活血。隨著酒駕嚴苛,有些業(yè)者擔心客人受罰影響生意,已開發(fā)出改良姜母鴨,標榜不加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