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記者從廣州醫藥集團、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產業有限公司了解到,其當日收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針對王老吉與加多寶爭議已久的“改名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在12月2日作出終審判決,加多寶被判定虛假宣傳,須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超過1000萬元,并銷毀違法廣告語宣傳物品及公開賠禮道歉。
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多寶的一系列廣告加深了人們對“王老吉”涼茶與“加多寶”涼茶的混淆,直接損害了廣藥集團的合法權益。
對于判決結果,加多寶方面表示遺憾。據其介紹,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接受加多寶公司的再審申請。加多寶方面強調,“改名廣告語,是加多寶多年生產的產品更換商標和名稱事實的客觀描述”。(牛思遠 歐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