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議案。
2、本次股東大會無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時間: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2015年12月27日15:00~2015年12月28日15:00。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5年1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科技路桑達科技大廈17樓公司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周劍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會議的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5人,代表股份110,783,003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7.5741%。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4人,代表股份107,267,64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6.0644%。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1人,代表股份3,515,35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5096%。
(2)中小投資者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13人,代表股份12,931,69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5533%。
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股份9,416,342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4.0437%。
3、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了以下議案:
議案1 關于續聘二〇一五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機構的提案
表決結果:
同意110,78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91%;反對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9%;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對本議案表決情況:
同意12,930,697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923%;反對1,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77%;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議案2 關于續聘二〇一五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提案
根據以上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大會的上述議案均獲得通過。
上述中小投資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會議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屬于《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中的一致行動人。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孫林,黃曉靜
3、結論性意見: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的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公告;
2、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律師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