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43 證券簡稱:萬和電氣 公告編號:2015-075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三屆一次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監事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屆一次監事會會議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在公司會議室舉行。會議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以書面和
電子郵件方式向全體監事進行了通知。會議應出席監事 3 人,實出席監事 3 人,
會議由監事黃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
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了本次會議的所有議案,并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表決通
過了以下決議:
1、會議贊成 3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審議通過了《關于選舉第三屆監事
會主席的議案》
同意選舉黃惠光先生(個人簡歷請詳閱附件)擔任公司第三屆監事會主席,
任期三年,自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監事簽字確認的三屆一次監事會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廣東萬和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5 年 12 月 21 日
附:個人簡歷
黃惠光先生,1963 年 9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中山大學
法律專業專科畢業,2003 年至今在公司擔任監事會主席、法務部部長職務。黃
惠光先生還擔任廣東萬和熱能科技有限公司監事、佛山市南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
司監事等職務。
黃惠光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
所懲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
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截至披露日,黃惠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與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
關系。
黃惠光簡歷:
黃惠光先生,本公司現任監事會主席,1963 年 9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
外永久居留權。中山大學法律專業專科畢業。1987 年至 1999 年先后在桂洲城
西電器廠、桂洲熱水器廠、順德市萬和企業集團公司工作,歷任車間主任、售后
部主任,1999 年至 2003 年在廣東萬和集團有限公司擔任法律部主任,2003 年
至今在本公司擔任法律辦公室主任職務。
黃惠光先生最近五年沒有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
與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
聯關系;目前沒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沒有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
和證券交易所懲戒。沒有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或深圳證券交易所其他相關規定受查處的情況,亦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中規定不適
合擔任監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