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開始,郵寄快遞需要快遞實名制、開箱驗視和過機安檢這三項檢查,多家快遞公司客服稱已將規定下發到網點。截至30日,快遞實名制施行整整一個月,記者走訪發現,個別快遞公司沒能嚴格按照實名制規定進行登記核實,記者使用“櫻桃小丸子”的名字仍能成功寄出快遞。同時,對于實名制的實施,一些市民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2015年12月1日新華網電)
在信息時代迅猛發展的今天,網上購物已經成為了許多群眾生活中的一部分,快遞業也順勢興起,然而關于快遞的新聞也不斷,一位網友在網上買了東西,因對貨物不滿意,給了賣方差評,卻收到一個匿名快遞,快遞里面裝滿了惡臭之物,受害的網友雖然一直認定是之前自己給差評那家網店惡意報復自己的,然而快遞上找不到任何的證據,查出“真兇”陷入僵局;2011年、2012年甚至發生了炸彈快遞的事件,一時間人心惶惶,為了保障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規范快遞行業收寄件流程,在今年11月1日起,公安部等相關行政部門推行快遞實名制,即客戶寄快件時需要出示身份證,快遞公司業務員不僅要開包檢查、核實寄遞物品,還要將這些信息登記輸入電腦,信息系統是由公安部門安裝的特殊軟件。而收件人也必須出示身份證接收快遞。
這一規定確實能杜絕匿名快遞傷人,查找“真兇”難的問題,但是對于快遞公司來說,業務量增大,成本增加,客流損失多,對于群眾來說,收寄件都需要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這樣豈不是更利于不法分子利用快遞上的信息實施詐騙?另外收寄人的隱私又如何保護?
雖然實行“實名制”是一件極好的事情,但是如果方式太過僵硬,實行起來是非常困難的,最終可能淪為一紙空文。建議相關行政部門腳踏實地,多考慮下實施過程中的細節,了解多方需求,適當改進實施的方式,尤其是針對群眾個人信息如何保護的問題,并且要落實好各部門的責任,作好監管工作以及“實名制”宣傳工作,讓群眾了解、接受“實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