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荊門網訊(羅蒙 吳曉燕)在我們的身邊,有這么一群人,他們每日與經濟類的不法分子周旋,猶如尖刀,一次次斬斷伸向國家和群眾財產的黑手,捍衛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他們是經偵警察,王光華正是這群人中最普通的一員。
王光華1988年1月從警,2001年調至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經偵大隊,這一干就是15年,15年來,兢兢業業,一門心思都撲在工作上,再困難的任務他也毫不退縮,排除萬難,完成任務。
遠赴云南 千里追逃“女騙子”
“篤篤篤”
“誰呀?”
“我是客房服務員,幫您送新的毛巾來的!”
門吱呀一聲打開了,一位長相俊美,畫著精致妝容的女士露出臉,看到門外的“服務員”,頓時吸了一口涼氣,繼而臉色發白,卻突然釋然:“這一日終究還是來了。王警官,沒有想到,是你來帶我回去。”
這位女士王某(荊門人)曾在荊門某客運公司擔任播音員,2013年辭職下海后,利用自己的人脈和美貌騙取了荊門某大型地產公司老板馬某的信任,整日出入于高檔場所,并結交了沈某和吳某兩位投資人。王某哄騙沈某和吳某稱該地產公司即將進行開發,可惜資金有些短缺,希望兩位投資人進行投資,許諾只要工地一開工,錢即可到位。看王某言之鑿鑿,沈某和吳某相信了王某,王某不僅私自盜取馬某的印章,還冒用馬某的簽字,與沈某、吳某簽訂借款協議,共計1300萬。協議簽訂后,王某消失了。
直到2015年5月,該地產進行開發,兩位借款人找到開發商。至此,王某詐騙的事情才暴露,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光華接到報警后馬上開展調查。
通過對王某的親屬關系進行分析,王光華發現王某有個女兒在重慶,當一行人準備去重慶抓捕王某時,警方發現王某并不在重慶,而是在云南昆明。到了昆明,王光華等通過偵查最終鎖定王某的藏身之所在昆明某賓館,于是一舉將王某抓獲。
五上河南 擒獲企業“碩鼠”
2014年4月10日,荊門某大型上市公司報警稱,其公司銷售業務員陳某某利用職務之便和公司財務的管理漏洞,把客戶的資金調動,并于2013年11月20日、2013年12月2日,將河南偃師客戶攸某的化肥款兩筆共計48.1萬元轉到了自己個人賬戶上,陳某某還在短時間內將兩筆貨款揮霍一空。
王光華負責偵辦此案,經濟類案件有一個最明顯的特點就是案發時間跨度長,證據固定難,為了找到此案的關鍵人物和證據,王光華和隊友們五次奔赴河南,核算數據,固定證據,就在民警將所有證據查實,第四次赴河南實施抓捕時,誰知剛到洛陽,卻發現陳某某已經不在洛陽,而在廣東深圳,等民警們趕到深圳后才發現原來陳某某此時又離開了深圳,用一張假的軍官證買了一張從廣州到平頂山的火車票。
“這個企業的碩鼠不僅影響了上市公司的聲譽,還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一定要抓到!”王光華和帶隊的民警們說。因為陳某某已經上了火車,而王光華一行是開車前往河南,于是請求廣州鐵路局、武漢鐵路局、鄭州鐵路局等沿線5個鐵路局列車乘警的協同作戰。
在河南平頂山,列車乘警在對乘客進行身份協查時發現了陳某某的蹤跡,并聯系王光華。王光華連夜從廣州趕到洛陽火車站,將陳某某審查了一天一夜。經過王光華的審查發現,陳某某不僅承認挪用客戶48.1萬元,還深挖出陳某某挪用其他客戶資金的違法事實,陳某某共挪用156萬元的資金。目前,陳某某已被判刑。
抽絲剝繭 識破“漂白”后的真逃犯
2012年9月20日,市民范某某到東寶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 2010年12月8日,黃某以其在荊門城區某住宅小區承接了100套價值4000萬元的商品房精裝工程,資金一時周轉困難為由,以月息5分利息為誘餌,承諾用該工程中甲方抵給他的8套住房作抵押,與范某某簽訂200萬元借款合同,從范某某手中騙走現金200萬元。之后黃某去向不明。
王光華受理該案后,立即開展調查,黃某在某住宅小區通過關系承接了100套價值4000萬元的商品房精裝修工程,但黃某向范某某出示了虛假的8套房產抵押手續,2010年12月從范某某手中獲取200萬元后,僅在該小區啟動三、四套住房裝修,且未完工,2011年初,黃某便不知去向。2012年11月23日,東寶公安經偵大隊依法立為合同詐騙案,2013年3月25日將黃某列為網上逃犯。
黃某得知被公安機關列為網上逃犯后,曾經給受害人范某某打電話,讓范某某立即撤銷報警,讓公安機關將其從網上撤逃,不然,永遠也別想找到他。之后幾年,黃某像人間蒸發一樣,始終未被抓獲。
2015年4月,經偵大隊新一屆班子,對歷來逃犯清理后,重新將黃某追逃提上日程,并責任到人,對黃某涉嫌合同詐騙案從細微入手,重新梳理,從頭仔細研判。警方從黃某的妻子李某和女兒黃某入手,發現黃某的妻子和女兒并沒有在荊門,反而在上海市寶山區某小區的登記人口中,有一家三口的信息與黃某一家的信息類似,但令王光華詫異的是,戶主黃某某并不是嫌疑人黃某,但妻子和女兒卻是黃某的妻子和女兒無疑。
黃某某和黃某是什么關系?難道?王光華做了一個大膽的假設——難道黃某“漂白”身份了?警方從黃某的妻子李某入手,查到與李某關系密切的黃某某并非黃某本人,而是黃某的哥哥,黃某本人則化名田某某,借用田某某的身份信息,將田某某的駕駛證上換成自己的照片作為證件使用,對外辦理業務均不使用自己的真實身份信息。王光華查到這些線索后,對化名為田某某的黃某一舉抓獲,此案宣告結束。

圖為: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光華

圖為: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王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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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荊楚荊門 編輯:張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