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中國工商報
春節前后,涉及租車無照經營等案件數量增加。近日,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上海虹口分公司因無照經營領到3000元罰單。此前,神州租車因未經登記冒用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名義開展經營活動,被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罰款1萬元。
經查,神州租車自2014年1月起,在上海長寧路以“神州租車中山公園門店”名義對外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活動。截至2016年1月5日停止經營活動,當事人并未取得營業執照。因當事人在經營過程中,未設經營賬冊,故其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上海市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在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構成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所指的行為。該局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