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胡佑君 實習生魏昌浩 記者李志強攝影報道:消費券未標注有效使用期,卻遭到發券方以過期為由拒收。近日,南昌市民喻先生向本報投訴南昌象山南路的諸葛烤魚店。
喻先生告訴記者,去年12月,他在一檔電臺播出的有獎問答環節中成功答題,獲得4張面值25元的諸葛烤魚消費券。今年1月,他持券去“諸葛烤魚”消費!叭ブ斑撥打了店方電話,店員告知可以使用消費券。”可沒想到,當他在店里掏出消費券時,店員卻表示已經過期了。
“消費券上沒有標注有效使用期限,也就意味著永久有效!弊層飨壬鷼鈶嵉氖牵诤偷陠T說理過程中,對方辯解稱消費券上注明了“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店方可以隨意決定是否有效。
昨日上午,諸葛烤魚店一肖(音)姓負責人表示,這些消費券是他們與電臺合作推出的有獎問答的獎品,而競答人群僅限于出租車司機,但據他所知,喻先生不是出租車司機,所以他們不認可消費券有效。
對此回應,喻先生并不認可,并稱當時電臺中未說明參與競答人群僅限出租車司機。
由于雙方說法不一致,協商最終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