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公告》上。浙江老鞋匠鞋業有限公司(前身為永嘉縣珍珠魚鞋業有限公司)早在1997年便在鞋類別申請注冊了“老鞋匠“,于是便委托溫州市興業商標事務所向國家商標局對“代代紅老鞋匠”商標提出異議。國家商標局經調查認為,“代代紅老鞋匠”與“老鞋匠“注冊類別均為鞋類產品,而從字面上看,“代代紅老鞋匠”中的“代代紅”為修飾詞,中心詞仍為“老鞋匠”,因此與已經注冊的“老鞋匠”商標構成近似。 劍靜
本報訊昨天,國家商標局對我市的浙江老鞋匠鞋業有限公司提出的異議商標――“代代紅老鞋匠”做出了裁定――東莞老鞋匠鞋業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代代紅老鞋匠”與浙江老鞋匠鞋業有限公司1997年注冊的“老鞋匠”為近似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2000年12月,東莞老鞋匠鞋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在鞋類商品類別申請注冊“代代紅老鞋匠”,該申請商標于2001年通過國家商標局初審,刊登在國家商標局第804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