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亦在招股書中坦承,“若加盟商的經營活動有悖于公司的品牌經營宗旨,公司無法對加盟商及時進行管控,將對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未來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張培英則表示,無論是擴張直營店還是加盟店,對于周大生而言,都并非上策。“周大生主要以高端產品為主,這種差異化定位也使得周大生在行業中迅速取得了一席之地。物以稀為貴,對于高端奢侈品而言,越是難以買到的產品才越能吸引消費者,從這個角度來說,周大生擴張直營店和加盟店,都并不是最好的選擇。”張培英說,“與其擴張門店,不如將資金用在品牌創新和服務上。”
陷知識產權糾紛 股權集中風險暗存
有意思的是,珠寶行業中不乏姓“周”的企業。除周大生外,還有周生生、周大福等。
大學錦城學院知識產權研究所張廷元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珠寶行業以周打頭的品牌太多,這是非常奇怪和不正常的現象。”判斷一個品牌是否“傍名牌”或者“搭便車”,首先看誰注冊在先。其次還要看注冊在先的是否有一定影響力和知名度;再次,還要看“傍”的商標在裝飾、字體等方面是否相近相似,“三個字有兩個字相同,就可能存在傍名牌的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周大福成立于1929年,周生生起源于1934年,而據周大生官網介紹,它的品牌歷史是從1999年開始的。由此可見,在品牌歷史上,相比周大福、周生生,周大生則顯得年輕很多。
“很多品牌在開始發展的時候都舉步維艱,從注冊時間看,周大生確實有投機取巧的嫌疑。”張培英說。
此外,周大生在招股書的風險提示中指出,公司面臨著被同行業其他珠寶商抄襲款式和仿冒的風險。與此同時,記者注意到,周大生在注冊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方面尚有多起未完結案件。
不過,周大生除了其作為原告起訴他方侵犯其著作權外,其亦作為被告被指侵犯他人著作權。如
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起訴周大生和東平萬福珠寶金店(作為共同被告),請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喜羊羊與灰太狼》系列作品的著作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共計300萬元。此案件亦尚未開庭審理。
“作為上市公司,如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將導致被要求停止侵權,下架產品、賠禮道歉,以及面臨高額的損失賠償,嚴重的被處以罰款,或被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自己的知識產權被他人侵權,也可能導致企業的品牌(知名商標或者商品)的美譽度下降,甚至出現市場份額減少或者被剝奪,從而使企業面臨困境。企業應對此類糾紛予以重視。”
渭臨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張春林說。
另外,在業界看來,股權高度集中是周大生闖關IPO面臨的又一風險。據招股書,在本次發行前,周大生4名股東分別為:深圳市周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周氏投資”)、深圳市金大元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大元”)、深圳市泰有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泰有投資”)和Aurora Investment Limited。其中,周氏投資的法人代表是周宗文,持有90%的股份,余下10%的股份為其妻子周華珍所持有。金大元的法人代表是周飛鳴,周飛鳴是周宗文和周華珍的兒子。周飛鳴在金大元中持股20%,周宗文持股80%。而泰有投資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是周華珍,并持股31.86%。
也就是說,周宗文和周華珍夫婦則通過周氏投資、金大元、泰有投資間接控制該公司78.50%的股份,處絕對控股地位。如果加上其兒子周飛鳴的股份,周氏一家三口間接持有周大生76.96%的股份。
此外,周宗文、周華珍、周飛鳴三人還同時擁有新西蘭永久居留權,且三人分別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副總經理;董事、副總經理。
由此可見,公司存在實際控制人控制風險。“第一,股權的高度集中容易導致控股股東的控制力增強,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推動企業高管人員與控股股東的利益趨同,導致獨立董事、監事、甚至中介機構缺乏獨立性等。第二,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會弱化企業風險規避等作用的發揮。”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對于擬上市公司而言,‘境外居留權’是個敏感的話題。擁有境外居留權的企業實際控制人若出現經濟等問題,可以‘跑路’國外,會給監管核查帶來難度。”
中國經營報 丁嫵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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