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數碼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神州數碼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 ”) 的獨立董事,對公司擬提交第七屆董事會 2016 年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的事項及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地事前核查, 現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本次董事會擬審議《關于延長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相關事宜的議案》、《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恢復發行的議案》,上述議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和公司整體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2016 年第七次臨時會議進行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神州數碼信息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之簽字頁)
羅振邦 王能光 楊曉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