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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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 本次股東大會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的情況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 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 上午8:30
2、 網絡投票:
。1)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 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16年12月7日15:00至2016年 12月8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 現場會議召開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康橋東路700號公司會議室
4、 會議召開方式:現場記名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 主持人:胡佳佳女士
7、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8、 會議出席情況:
。1) 總體出席情況: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31人,代表股份241,436,22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9.5581%。
。2) 現場出席股東和網絡投票股東情況
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人,代表股份225,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9074%,其中,關聯股東回避了相關議案的現場會議表決,代表股份225,000,000股;通過網絡投票出席的股東30人,代表股份16,436,223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507%。
(3) 列席現場會議的人員: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見證律師。
二、 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公司董事會于2016年11月22日發出《關于召開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本次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股東對本次會議審議的全部議案進行了認真審議,會議采取集中表決、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如下議案:
1、 審議通過了《關于出售上海美特斯邦威企業發展有限公司100%股權的議案》
同意16,375,89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6330%;反對11,725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713%;棄權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股東(股東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2957%。
其中,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16,375,89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99.6330%;反對11,72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713%;棄權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2957%。
本議案因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回避了本議案的現場表決。
三、 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由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其結論性意見為: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大會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1、 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 君合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關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