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日下午,勝利路龍門魚府店進來幾位“客人”,他們不是進店吃飯的,而是區漁政站工作人員。接市民舉報,該店有中華鱘供食客食用,據工作人員調查,該店沒辦特許證件。執法人員責令店方對宣傳廣告中,涉及中華鱘的內容進行修正。
昨天,該店總經理游女士稱,他們已暫停銷售中華鱘,并對店門口的廣告內容進行了修改。
10日下午3點過,漁政工作人員來到這家店。只見門口左側玻璃上近一人高海報赫然醒目,最下面一欄寫著“中華鱘78元/斤”。
因為已過飯點,龍門魚府里很多工作人員都在店內休息。工作人員向店內女服務員亮明身份后,來到店內魚池查看情況,并讓服務員通知店內負責人。
鯽魚、花鰱、黃臘丁、牛蛙……十幾個平方的房間里,魚池占了一半。工作人員拿著撈魚的網桿逐一清查,現場沒有發現中華鱘的影子。
服務員解釋說,店內沒有養中華鱘,如果客人要點,他們再從其他地方送過來。
店內女經理跟工作人員解釋說,給客人吃的中華鱘,都是人工喂養的。客人很少點中華鱘,一年也遇不著幾回,沒有專門放在店里喂養。
當工作人員問及對方是否有銷售鱘魚相關資質時,該經理表示并不清楚。
區漁政站工作人員介紹,國家對經營利用保護動物實行“經營許可制度”,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向省、自治、直轄市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經其批準后才可經營。中華鱘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即使是人工喂養的中華鱘,食店也要辦理相關特許證件。沒有辦理特許證件而提供食用鱘類已違反《國家特許辦法》相關規定。他們要求店方對宣傳廣告內容進行修改,經營中華鱘必須到漁政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執法人員說,目前,永川城區辦理魚類經營特許證件的為數極少。區漁政站不定期會對城區經營魚類的大小餐館進行清查,凡是沒有辦理特許證件而實際又在銷售特許魚類產品的,會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感謝馬先生提供新聞線索,報料費20元。)
文·圖/重慶晨報永川讀本 記者 常國良
龍門魚府店門口,整改前的銷售中華鱘廣告打得很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