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042 證券簡稱:
關于在與北京恒潤天澤貿易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中收到
《民事反訴狀》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或者“公司”)因與
北京恒潤天澤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潤公司”)發生承攬合同糾紛,公司
于2017年2月27日收到恒潤公司提交的《民事反訴狀》(以下簡稱“反訴案件”)。
現將反訴案件的詳情公告如下:
一、有關反訴案件的基本情況
反訴人(本訴被告):北京恒潤天澤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榕,執行董事、總經理
住所:北京朝陽高碑店鄉八里莊陳家林甲2號2層201室
被反訴人(本訴原告):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魏衛 職務:董事長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南區高新南六道10號朗科大廈16、18、19層
2、反訴案件基本情況
與恒潤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簽訂《采購合同》,約定:朗科科
技為恒潤公司定作閃存盤,合同總價款為1,885,000元。《采購合同》簽訂后,截
至目前,恒潤公司僅向
支付了預付款565,500元,恒潤公司以
逾期交貨使恒潤公司遭受損失為由提起反訴。
3、反訴案件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恒潤公司與
簽訂的《采購合同》解除,恒潤公司向朗科
科技退回閃存盤(64G)2400個;
承擔本案的訴訟費、律師費。
二、有關反訴案件的審理情況
2017年2月27日,恒潤公司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朝陽法
院”)現場提交《民事反訴狀》,朝陽法院當庭將該《民事反訴狀》送達予朗科科
技。當日,朝陽法院向恒潤公司開具《訴訟費交款通知書》,告知恒潤公司于七
日內辦理交費事宜。此案尚未進入下一步審理階段。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因承攬合同糾紛于2016年12月15日向朝陽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
并繳納相關訴訟費用,起訴恒潤公司,要求恒潤公司支付剩余貨款人民幣
705,216.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幣33,497.8元、因退回產品所產生的稅費損失
人民幣89,254.87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以下簡稱“本訴案件”)。公司于2017
年2月9日收到了朝陽法院就本訴案件送達的(2017)京0105民初8051號《北京
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傳票》及《舉證通知書》,本訴案件已于2017年2月27
日在朝陽法院進行第一次開庭審理。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因上述本訴案件及反訴案件尚未判決,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存在不確定性,但對公司整體影響不大。
公司將就上述本訴案件及反訴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
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1、《民事反訴狀》。
2、《民事起訴狀》。
3、(2017)京0105民初8051號《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傳票》及《舉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公告]朗科科技:關于在與北京恒潤天澤貿易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中收到《民事反訴狀》事項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