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6021)及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遭股轉系統自律監管。
公告顯示,該公司于近日收到股轉系統《關于對成都恒潤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采取自律監管措施的決定》。
恒潤高科于2015年10月25日提交申請掛牌文件,1月29日獲得掛牌同意函,3月10日正式掛牌。
緊接著在2015年12月19日、2016年1月4日,該公司分別召開董事會和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就
貸款和關聯方擔保等事項進行審議并予以通過。
由于上述事項發生在申請掛牌第二次反饋回復日至首次信息披露日期間,公開轉讓說明書未就上述事項予以披露,亦未及時以臨時公告形式進行披露。
股轉系統表示,恒潤高科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轉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指引(試行)》第三十四條、《關于申請掛牌期間公司信息披露相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一條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信息披露細則(試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構成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違規。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6.1條的規定,股轉系統采取要求公司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對董事長李偉、董事會秘書鞏蓓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上述主體應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五個轉讓日內向股轉系統提交書面承諾。
對于上述問題,恒潤高科迅速回應稱,上述行為系發生在正式掛牌前,公司在完成掛牌后及時發現存在信息披露遺漏問題并主動向股轉系統報告,于2016年4月8日通過對相關《關于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補發公告的聲明公告》進行了詳細補充披露。
上述事項發生后,恒潤高科也表示管理層進行了深刻反省,公司一方面在2016年5月組織相關人員重新認真學習《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等股轉系統相關業務規則;另一方面強化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嚴格信息披露的審核流程,加強信息披露審核要求,努力進一步提高公司規范化運作水平。
針對上述事項,恒潤高科誠懇地向廣大投資者致歉,公司及董事長李偉、董事會秘書鞏蓓將嚴格按照股轉系統的要求提交書面承諾。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履行重大事項的審議和披露義務,杜絕此類行為的再次發生。
據新三板在線了解,恒潤高科于2016年3月10日掛牌新三板,該公司自成立以來致力于餐廚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領域發展,目前主要從事
及副產品粗甘油、植物瀝青的研發、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