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發布了一份行政處罰公示,仙蹤鎮金橋薄利超市涉嫌銷售假冒 “五年型口子窖”被處罰。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1600元。推薦閱讀>>>六安端掉一處假酒銷售窩點 現場查獲42箱假酒進價30元一箱(組圖)
處罰事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轉自縣政府網站)推薦閱讀>>>黑心商販“以次充好”制售假酒 銷往皖蘇鄂三省涉案3000余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