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時尚博主Aimee Song因其未標注廣告性質的博文被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并警告的新聞發布后,Aimee Song本人和Bryon Boy等大部分美國時尚博主都及時改正并在商業博文中添加#ad的廣告標識。然而,作為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上擁有605萬粉絲的全球頭號時尚博主Chiara Ferragni仍未做出任何更正舉動,其中包括跟國內的時裝品牌歐時力商業合作博文中沒有標注廣告字樣涉嫌違反美國的法規,或將面臨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處罰。

來自意大利米蘭的時尚博主Chiara Ferragni在2009年開始經營自己的博客事業,從最初單純的與粉絲朋友們分享自己的日常穿搭,到后來受到大家歡迎關注后創辦了自己的同名品牌。截止到目前,針對一系列違規事件,Chiara Ferragni沒有做任何的回應。\u00A0
據WWD報道,與Chiara Ferragni有合作關系的美妝品牌包括YSL化妝品、SK-II、Eyeko、Ormana、Chanel、Dior、Kenzo和潘婷,涉及的商業合作金額巨大,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下發現,Chiara Ferragni的 instagram賬號中與這些品牌相關的推文無一標記#ad或#sponsor等可以表明廣告性質的標識,嚴重違反了聯邦貿易委員法案的第五條規定“不公平或欺騙性的行為或做法的商業為非法。”
今年五月,Chiara Ferragni與法國著名甜品馬卡龍品牌Laduree合作推出了一款名為the Blonde Salad的特色沙拉,同時與國內時裝品牌Ochirly簽訂了廣告合約,在相關商業博文中依然沒有廣告標識,美國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她繼續不做更改,或將面臨巨額的罰款。
無獨有偶,剛和歐萊雅簽下一百萬美元合約的時尚博主Kristina Bazan截至日前也仍未在博文中添加#ad標識,可見時尚博主們還未察覺明確表明博文廣告性質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性。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是一個在美國成立于1914年的一個獨立的政府機構,負責促進與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除和防止不公平或欺騙性的商業行為,為了保護消費者,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每年都會發布指南來確保消費者不會被虛假廣告誤導。
有美國聯邦貿易委員認為,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商品的過程中,有權被告知他們所接收到的信息是否屬于廣告,如一個時尚博主和某品牌合作后,應在其發布的內容中表明是某品牌的廣告宣傳,否則就屬于欺騙消費者,因為博主在為品牌宣傳的同時獲得了物品或金錢上的支持,因此該宣傳屬于商業廣告的范疇。\u00A0
有業界分析人士指出,時尚博主們這種刻意或無意的疏忽會助長一些不良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會增加人們誤導性消費的幾率。因此美國聯邦貿易委員建議時尚博主一定要公開使用標簽“廣告”或“贊助”在宣傳贊助商品的時候,并且要標注在明顯地方。至于品牌方則需要確保他們的代言人或合作博主在發表博文時正確標明了贊助性質。如果博主或品牌其中一方違反了聯邦法律,聯邦貿易委員有權沒收時尚博主獲得的所有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