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8日晚間,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2222)發布《持續關聯交易》公告稱,5月18日,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香港雷士與新加坡雷士訂立服務協議,據此新加坡雷士同意向香港雷士提供與照明解決方案及亞太和東歐地區的分銷商和經銷商管理有關的服務。
據悉,香港雷士于服務協議項下截止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每年應支付對價的年度上限分別為人民幣500萬元、650萬元及人民幣850萬元。
《公告》顯示,于本公告日期,香港雷士為雷士照明全資附屬公司。新加坡雷士為雷士照明一名執行董事王冬明的附屬公司,王冬明持有新加坡雷士60%的股權權益。新加坡雷士為間于新加坡注冊成立的豁免私人有限責任公司,其主要從事照明及電子產品的一般批量貿易,以及通過郵購及網絡渠道的零售活動。
雷士照明表示,本集團先前曾委聘新加坡雷士提供在亞太及東歐地區的解決方案和管理服務。董事會認為新加坡雷士基于其富有專業知識及經驗的人員團隊可為本集團提供合意的專業服務,以滿足本集團就其海外業務的需要。董事會亦認為委聘新加坡雷士提供此等服務于商業上可取,因其相較于由本集團自身在海外運營和管理此等活動更具成本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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