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聘任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z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6月4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以及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2017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同意續聘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負責公司2017年年度審計工作,為公司提供財務報告審計、內部控制報告審計等業務服務。
公司獨立董事就續聘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發表了如下事前認可意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和能力,勤勉盡責地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的外部審計工作,能夠堅持獨立、客觀、公正原則,遵守注冊會計師的相關執業準則,勤勉履行職責。同意繼續聘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并同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1、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
2、第二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