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7月28日訊\u00A0據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網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開出朝環保罰字〔2017〕23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薛姥姥家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建設項目管理制度,被罰款5000元。
朝環保罰字〔2017〕23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4月11日,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北京薛姥姥家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餐飲項目擅自投入正式生產使用。
此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對其處以5000元罰款。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二十八條規定,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