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訊股票(微信號:istocknews)消息 貝因美8月16日晚間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關于對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公司在預測2017年半年度業績時未考慮重大不確定因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預測不夠審慎,導致半年度業績預測不準確。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貝因美、王振泰、黃燾、鮑晨、沈立軍予以警示。
決定書顯示,貝因美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披露《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全文》,預計2017年1-6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扭虧為盈2000萬元-5000萬元。公司于7月14日披露《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2017年1-6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3.5億元-3.8億元。公司的月度《合并利潤表》顯示,公司2017年1-5月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3.29億元,且無充分證據表明六月份業績能扭虧為盈。公司相關人員未勤勉盡責,導致上述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未及時披露。
同時,公司2017年半年度計提壞賬準備大于預期,影響當期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3億元,該事項作為業績修正的主要原因之一未在《貝因美嬰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中披露。在預測2017年半年度業績時未考慮重大不確定因素對公司的負面影響,預測不夠審慎,導致半年度業績預測不準確。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董事長王振泰、總經理黃燾對上述行為負有主要責任;董事會秘書鮑晨對未及時、完整披露2017年半年度業績預告修正負有主要責任;時任財務總監沈立軍對未準確披露2017年半年度業績預告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貝因美、王振泰、黃燾、鮑晨、沈立軍予以警示。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財務和會計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