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u00A0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400號)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7,685萬股,發行價格為19.92元/股,募集資金總額153,085.2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總額7,040.42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146,044.78萬元。該募集資金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位,到位情況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進行審驗,并出具了廣會驗字(2017)G14001040603號《驗資報告》。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專戶存儲制度。
(二)\u00A0募集資金使用和余額情況
公司募集資金凈額人民幣146,044.78萬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計投入募集資金項目總額37,451.12萬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資金后,公司募集資金2014年6月30日應存余額為108,593.66萬元,公司的募集資金存儲專戶實際余額為108,785.62萬元。實際余額與應存余額差異人民幣191.96萬元,系公司尚未支付的發行費用72.80萬元,以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和扣除銀行手續費支出后的凈額119.16萬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等規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辦法》,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并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執行嚴格的審批程序,以保證專款專用。公司與募集資金專項賬戶開戶銀行及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證券”)分別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三方監管協議》”)。
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進募投項目的建設,按照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計劃及經營戰略規劃,“信息化系統及電商平臺建設項目”的實施主體調整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寶通天下供應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資子公司寶通天下”)。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部分募集資金對全資子公司增資暨變更募投項目實施主體的議案》及《關于全資子公司設立募集資金專戶并簽署四方監管協議的議案》。由全資子公司寶通天下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開設“信息化系統及電商平臺建設項目”募集資金專戶,同時由公司、全資子公司寶通天下、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薦機構廣發證券在募集資金到賬后一個月內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對該項目募集資金進行專戶存儲及管理。
報告期內,本公司嚴格按協議執行,《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履行不存在重大問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各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余額如下所示:
注:截至2017年6月30日,平安銀行深圳水貝珠寶支行15000081983932銀行賬戶余額中含未支付的發行費用72.80萬元,該款項已于2017年7月25日支付完畢。
三、報告期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
本報告期內,本公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如下:
(一)\u00A0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公司嚴格按照《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資金。截至2017年6\u00A0月30日,公司募投項目資金實際使用詳見附表\u00A0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二)\u00A0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截至報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地點、實施方式變更情況。
(三)\u00A0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先期投入及置換情況
2017年6月4日,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同意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金額為12,543.04萬元,項目的具體投入情況如下表: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已經由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及保薦機構發表意見同意置換。上述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上述募投項目的預先投入情況進行了鑒證,出具了《關于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廣會專字[2017]G17028810015號)。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截至報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截至報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具體原因。
(三)變更后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況
截至報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變更后的募投項目無法單獨核算效益的情況。
(四)本公司前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截至報告出具日,公司不涉及前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外轉讓或置換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已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及時、真實、準確、完整披露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不存在募集資金管理違規的情形。
附表1: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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