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報道:黃先生在東海堂餅屋(廣州高品食品有限公司)購買點心的時候,看到店內“消費滿499元可以獲贈價值199元銀質吊墜一枚”的宣傳欄。本來只想買個蛋糕的黃先生為了獲得贈品購足了499元,拿著店家票據來到合作商戶“豪柏珠寶”領取贈品。可是,黃先生拿到手才知道,贈品不過是一枚重量約一克、原色、外觀簡潔、無鏤空雕花等復雜工藝,也無特別制作人證書的銀質吊墜。
黃先生抱怨稱,為了獲得告示上價值199元的贈品才多買了這么多點心,現在拿到的卻是這個和199元標價相去甚遠的吊墜,而廣州高品食品有限公司此時卻推托贈品是“豪柏珠寶”提供的,自己并無責任。
廣州市消委會表示,消費者購買499元的商品,是為獲得贈品而在東海堂消費。東海堂餅店是宣傳受益人,對此宣傳應承擔法律責任。經營者的宣傳內容應當真實、全面,對贈品的說明也應當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要求。選擇合作商戶也要慎重,不要為了“一個贈送的吊墜”毀了自己的商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