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自查表
公司簡稱:安奈兒 股票代碼: 002875
序 事項 是否存在該事項 備注
號 (是/否/不適用)
1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是否沒有被注冊會計師 是
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2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是否沒有被注 是
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個月內是否不存在未按法律法規、公司章 是
程、公開承諾進行利潤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適宜實施股權激勵的情形 是
5 是否不存在為激勵對象提供貸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財 是
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月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 1 )股東大
6 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終止實施股權激勵;(2)股東大會 是
未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3 )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授
予權益并宣告終止實施股權激勵
如上市公司發生《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七條規
7 定的情形時,方案是否約定終止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已獲 是
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是否終止行使
上市公司是否擬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權激勵計劃草案
公告前 6 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
8 自查,是否擬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及相關議 是
案后及時披露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自查報
9 是否不包括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東 是
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0 是否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 是
11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 是
12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 是
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
13 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 是
14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 是
15 是否不存在知悉內幕信息而買賣公司股票或泄露內幕信 是
息而導致內幕交易發生的情形
16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適宜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是
17 激勵對象名單是否經監事會核實 是
激勵對象姓名、職務是否擬在審議股權激勵計劃的股東大
18 會召開前,通過公司網站或其他途徑進行公示,公示期是 是
否擬不少于 10 天
如激勵對象出現《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八條規
19 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方案是否約定上市公司不 是
得繼續授予其權益,其已獲授但尚未行使的權益終止行使
股權激勵計劃合規性要求
20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 是
股票總數累計是否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
21 單一激勵對象通過全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的 是
公司股票累計是否未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
22 預留權益比例是否未超過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 是
23 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從授權日起計算是否未超過 10 年 是
股權激勵計劃披露完整性要求
( 1 )對照《管理辦法》的規定,是否逐條說明上市公司
24 不存在不得實行股權激勵以及激勵對象不得參與股權激 是
25 (2)股權激勵計劃的目的、激勵對象的確定依據和范圍 是
(3 )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權益數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
總額的百分比;若分次實施的,每次擬授予的權益數量及
26 占上市公司股本總額的百分比;設置預留權益的,擬預留 是
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權益總額的百分比;所有在
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總數累計是
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的 10%及其計算方法的說明
(4)除預留部分外,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的,是否披露其姓名、職務、各自可獲授的權益數量、
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權益總量的百分比;是否披露其他
27 激勵對象(各自或者按適當分類)的姓名、職務、可獲授 是
的權益數量及占股權激勵計劃擬授出權益總量的百分比;
單個激勵對象通過全部在有效期內的股權激勵計劃獲授
的公司股票累計是否超過公司股本總額 1% 的說明
(5)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股票期權的授權日、可行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及其
確定方法。如采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二十九條規定
29 的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確定授予價格、行權價格的,是否 不適用
對定價依據及定價方式作出說明,獨立財務顧問是否就該
定價的合理性、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對股東利益的
(7)激勵對象獲授權益、行使權益的條件。擬分次授出
權益的,是否披露激勵對象每次獲授權益的條件;擬分期
行使權益的,是否披露激勵對象每次行使權益的條件。是
否明確約定授予權益、行使權益條件未成就時,相關權益
30 不得遞延至下期。如激勵對象包括董事和高管,是否披露 是
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績效考核指標,同時充分披露所設定
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的,
若后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于前期激勵計劃,是否
充分說明其原因與合理性。
(8)公司授予權益及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程序;是否明
31 確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勵對象不得行使 是
(9)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權益數量、行權價格的調整
32 方法和程序(例如實施利潤分配、配股等方案時的調整方 是
( 10)股權激勵會計處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權公
33 允價值的確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參數取值及其合理 是
性、實施股權激勵應當計提費用及對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
34 ( 11 )股權激勵計劃變更、終止的條件、需履行的審批程 是
35 ( 12)公司發生控制權變更、合并、分立、激勵對象發生 是
職務變更、離職、死亡等事項時如何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36 ( 13)公司與激勵對象各自的權利義務,相關糾紛或爭端 是
( 14)上市公司有關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信息披露文件不存
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承諾;激勵對象
有關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導
37 致不符合授予權益或行使權益情況下全部利益返還公司 是
的承諾;上市公司權益回購注銷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觸發標
準和時點、回購價格和收益的計算原則、操作程序、完成
( 15)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中是否明確規定,自
( 16)上市公司在股權激勵計劃草案中是否明確“股權激
39 勵計劃的實施是否可能導致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是
存在導致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可能性的,是否披露解
績效考核指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40 是否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 是
41 指標是否客觀公開、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是 是
否有利于促進公司競爭力的提升
42 以同行業可比公司相關指標作為對照依據的,選取的對照 不適用
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43 是否說明設定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是
44 實行多期股權激勵計劃,后期激勵計劃的公司業績指標低 不適用
于前期激勵計劃的,是否充分說明原因與合理性
限制性股票合規性要求
45 授權日與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間的間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是
46 每期解除限售時限是否不少于 12 個月 是
47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 是
48 股票授予價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額 是
股票授予價格是否不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一)股權激
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49 50% ;(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 60 是
個交易日或者 120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的
50 授權日與首次可以行權日之間的間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不適用
51 股票期權后一行權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權期的 不適用
52 每期行權時限是否不少于 12 個月 不適用
53 每期可行權的股票期權比例是否未超過激勵對象獲授股 不適用
票期權總額的 50%
54 行權價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額 不適用
行權價格是否不低于下列價格較高者:(一)股權激勵計
55 劃草案公布前 1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二)股 不適用
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布前 20 個交易日、60 個交易日或者 120
個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價之一
獨立董事、監事會及中介機構專業意見合規性要求
獨立董事、監事會是否就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上市公
56 司的持續發展、是否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 是
上市公司是否聘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并按照《管理辦
57 ( 1 )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實行股權激 是
58 (2)股權激勵計劃的內容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的規定 是
59 (3 )股權激勵計劃的擬訂、審議、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 是
60 (4)股權激勵對象的確定是否符合《管理辦法》及相關 是
61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履行信 是
62 (6)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為激勵對象提供財務資助的情 是
63 (7)股權激勵計劃是否不存在明顯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 是
股東利益和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情形
64 (8)擬作為激勵對象的董事或與其存在關聯關系的董事 是
是否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回避
65 (9)是否說明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是
66 上市公司如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所發表 不適用
的專業意見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管理辦法》的要求
67 董事會表決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董事是否回避表決 是
68 股東大會審議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時,關聯股東是否擬回避 是
69 召開股東大會審議激勵計劃,獨立董事是否就股權激勵計 是
劃向所有的股東征集委托投票權
上市公司未按照獨立董事或監事會建議聘請獨立財務顧
70 問對股權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發表專業意見的,是否就此事 不適用
71 股權激勵計劃是否不存在金融創新及重大無先例事項 是
本公司保證所填寫的情況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并承擔因所填寫情況有誤產生的一切
深圳市安奈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