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義烏這類農民社保有新變化了!每月200元升至423元
從義烏人力社保局獲悉
近日下發的《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社會保險政策的通知》,完善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運行機制,規定了個人繳費的標準、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以及相關政策的銜接。

據義烏社保處工作人員介紹,原先義烏執行的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養老保險制度,現在改為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原先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標準為10000元,待遇為每人每月200元,而新執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則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低檔標準調整,2017年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為每人每月423元。

同時,義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繳費標準按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低檔繳費標準的2.2倍確定。根據《關于公布2017年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繳費標準和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標準的通知》規定,2017年我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低檔繳費標準為11280元,2017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繳費標準則為24820元。今后隨著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金繳費標準按2.2倍比例同步調整。

新老政策在個人繳費標準上的差額可以選擇補繳,補繳后的次月享受新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不補繳的,按原待遇標準享受。

至于已參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后符合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參保條件的
凡參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時繳納的費用高于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時繳費標準的,超過部分予以退還,重新辦理參保手續后,享受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凡參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時繳納的費用低于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時繳費標準的,低于部分補足差額后,享受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義烏禁漁區塊正式劃定!除這一種捕撈方式外都將被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