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研究與輔導專家張文靜
近期的“紅黃藍”事件引起了輿論的一篇嘩然,人們在憤怒,也在心痛,但是我們更多的應該去思考,到底為何幼兒園虐童事件屢屢發生,我們應該如何給孩子們一個健康的良好的成長環境?
2010年,國家發表了《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了,學前教育是終身學習的開端,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在這樣的發展理念下,國家加大了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并且鼓勵民間資金進入學前教育領域,幼兒園數量和師資力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有效的緩解了“入園難”的問題。但是,由于我國學前教育起步較晚,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
1、幼教職工的數量嚴重不足,資質良莠不齊。按照2013年教育部門印發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幼兒園教職工與幼兒的比例需達到1:5至1:7,然而在2016年,這個比例為1:12,遠遠沒有達到教育部的要求,導致幼教職工工作壓力較大,加班是家常便飯。不僅數量不足,學歷水平也較低,在我國的幼教老師中,88%都是中專生,甚至還有很多的無證上崗人員。
2、幼教老師待遇低,社會認可度較低。在中國的傳統理念中,幼師就是帶孩子玩耍,基本上不需要任何技能,和中小學老師相比,完全不在一個等級上,導致幼教老師職業認可度比較低。在沿海較發達地區,年輕幼師的收入也就3000元左右,四五十歲的副高級幼師,也就五千元左右,這樣的收入很難讓幼師有存在感。
3、法律威懾力不足。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條后增加了一條: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法律的進步,但是相比較國外而言,還是有提升的空間,比如說沒有單獨的“虐童罪”,處罰力度不足,威懾力有所欠缺。
4、家長乃至整個社會的防范意識不足。古語有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從很多虐待甚至是性侵的案件中我們不難發現,當事人都是恐嚇孩子不許說,導致事件長期得不到發現,孩子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中,如何健康成長。如果我們家長能夠多向孩子介紹一些防范的措施,對關注孩子是否喜歡老師,相信很多的虐待事件都能提前發現,避免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事件已經發生,我們需要做的不僅是懲治罪惡,更需要考慮如何避免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我們不能治標不治本,更需要從根源上入手,打造一支高素質的幼教隊伍,滿足當前社會對學前教育的需求,同時健全法律制度,完善監管機制,給孩子們的成長撐起一片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