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u00A0\u00A0\u00A0 林佳與席步云、謝嘉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林佳不服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5)穗天法金民初字第129號民事判決(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決定于2017年12月26日,08時45分在第四十五法庭開庭。因你(們)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庭詢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逾期本院將依法裁判。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u00A0\u00A0\u00A0 林佳與席步云、謝嘉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林佳不服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2015)穗天法金民初字第129號民事判決(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決定于2017年12月26日,08時45分在第四十五法庭開庭。因你(們)下落不明,無法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庭詢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逾期本院將依法裁判。
二O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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