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司法解釋》劍指“霸王條款”,實體店、網絡等銷售方式統一納入監管……今天起,一批新規開始施行,它們將影響你我的生活。
階段性降低養老和失業保險率
國務院第12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了《關于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執行時間從5月1日起,為期兩年。
一是階段性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區、市),將單位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高于9個月的省(區、市),可以階段性將單位繳費比例降低至19%,包括云南就屬這類;
二是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失業保險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可以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三是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于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
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12%
5月1日起兩年內,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該政策暫按兩年執行。
此外,生產經營困難企業除可以降低繳存比例外,還可以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并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免征
財政部發布《關于擴大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范圍的通知》,5月1日起將現行對小微企業免征的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范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
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涉及3個部門,農業部門包括:國內植物檢疫費、新獸藥審批費、《進口獸藥許可證》審批費、《獸藥典》、《獸藥規范》和獸藥專業標準收載品種生產審批費、已生產獸藥品種注冊登記費、拖拉機號牌費、拖拉機行駛證費、拖拉機登記證費、拖拉機駕駛證費、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費、漁業船舶登記費;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包括: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費、標準物質頂級證書費、國內計量器具新陳品型式批準證書費、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考核費、計量考評員證書費、計量授權考核費。
林業部門包括林權勘測費。
公務員出差實行“一地一標準”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準。
從公布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明細表來看,部級干部出差到北京、上海的住宿費標準最高,為每人每天1100元;部級干部住宿費標準最低的,是西藏除拉薩市之外的其他地區,每人每天500元。在36個省會城市、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中,司局級干部住宿費標準最高的城市為每人每天650元,最低的城市為每人每天450元。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標準,不同地區之間的差距較大,標準最高的是500元,最低為200元。
從不同省份來看,陜西省、青海省的標準是比較低的。以部級干部為例,在這兩個省的省會城市住宿是每人每天800元,其他城市為600元。處級及以下干部住宿費,這兩個省大多數城市的標準都在300元以下。
禁用溢油分散劑 防止船舶對環境二次污染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內河水域環境管理規定》從5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規定,內河水域將禁止使用溢油分散劑,避免因使用溢油分散劑對內河水域環境造成二次污染。鼓勵船舶使用清潔能源,并在船舶靠港后應當優先使用岸電,減少船舶靠泊時對港口城市造成的大氣污染;鼓勵船舶污染物通過岸上接收處置,并免除部分船舶污染物處理設備配備要求。
食品監管實施標準化管理
食藥監總局發布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不僅涵蓋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全品種的日常監督檢查,也涵蓋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全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辦法規范了日常監督檢查要求。對檢查人員資質、檢查事項、檢查方式、檢查程序、檢查頻次、結果記錄與公布、問題處理等進行規范;還規范了標準化檢查表格。設置了標準化的檢查表格及結果記錄表格,并配套制定相應的檢查操作手冊,規范指導基層人員開展檢查工作。
“千足金”“萬足金”不能再叫了
《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第1號修改單將自2016年5月4日起實施。用貴金屬(包括黃金、鉑金、鈀金、銀)制成的飾品都不能以“千足”、“萬足”作為宣傳,最高純度只可以稱為“足(金、鉑、鈀、銀)”。
今后即使是純度999.0%。的金飾,也只能標注為“足金”,而不能叫“千足金”了。
明確6類商品不得銷售
從5月1日起施行的《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將實體店、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直銷等銷售方式統一納入監管。對線上線下經營者一視同仁,統一開展監管。針對出現的突出問題,監管部門還將開展線上線下商品質量抽檢,抽檢結果也做到共同適用。
同時,明確6類商品不得銷售。分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商品;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采用的產品標準的商品,不符合以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商品,不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的商品;國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銷售的商品;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商品;失效、變質的商品;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以及明確了不得將禁止銷售的商品用作獎品贈品或者用于經營性服務。
消協發現 “霸王條款” 可提公益訴訟
《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5月1日起施行。著重解決消費群體糾紛中經營者與消費者信息不對稱、維權成本高等問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消費者經常遇到的“霸王條款”是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主要目標。司法解釋明確,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或者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法院可對不合理主張無效予以支持。原告在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請求被告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具有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消費者協會可以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被告人出庭受審不著“囚服”
1979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經過第二次“大修”后,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法庭規則規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正裝或便裝,不著監管機構的識別服;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在庭審活動中不得對被告人或上訴人使用戒具。
法庭規則還對加強證人人身安全和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做了具體規定,規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視頻作證室,供依法應當保護或其他確有保護必要的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在庭審作證時使用。此外,法庭規則對于尊重和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方面也有相應規定,明確律師與檢察人員在法庭安檢方面待遇同等;出庭履行職務的律師與檢察人員,可以通過專門通道進入法庭;需要安全檢查的,人民法院對檢察人員和律師平等對待。
都市時報記者 李祉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