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羅湖區政府申請總部大廈用地的議案》,同意授權公司董事長向羅湖區政府申請總部大廈用地,在投資額度6個億的范圍內(包括土地出讓金及建安成本等),授權董事長周宗文簽署項目相關的全部文件,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7年8月30日刊登《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近日,公司通過聯合競買方式,競得土地編號為“H303-0061”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其中公司出資3.08億,占比55%),并與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羅湖管理局(以下簡稱“出讓方”)簽訂編號為“深地合字(2018)001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上述交易為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競買,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交易無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出讓方: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羅湖管理局
受讓方: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等
3、土地位置:羅湖區筍崗街道
4、土地面積:8671.08平方米
5、出讓年限:30年,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48年2月6日止
6、成交價格:56,000萬元
7、土地用途:工業用地(新型產業用地)
8、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權對公司影響
本次參與競拍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為公司建設總部大廈提供土地資源,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為公司未來業務擴張提前布局,進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響力和綜合競爭優勢。
《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周大生珠寶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