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 002718 證券簡稱:友邦吊頂 公告編號: 2018-013
浙江友邦集成吊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 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 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 2018年2月 8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會議召開地點:浙江省海鹽縣百步鎮金范路8號公司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吳偉江
6、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浙江友邦集成吊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規定。
1、參加會議的總體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61,850,333股,所持有表決權股份數占公司股份總數的70.5797%。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為 5 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 61,805,733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70.5288%。
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網絡投票系統進行有效表決的股東共計 7 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 44,600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0509%。
本次會議采取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審議并通過以下議案:
1、 審議通過了 《關于未來三年(2017-2019 年)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1,820,833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523 %;反對 29,50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477%;棄權 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 69,333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70.1517%;反對 29,5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9.8483%;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2、 審議通過了 《關于使用自有閑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1,807,133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302%;反對43,20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698%;棄權 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 55,633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6.2899%;反對 43,2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3.7101%;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3、 審議通過了 《關于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1,807,133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9.9302%;反對43,20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698%;棄權 0 股,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 55,633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6.2899%;反對 43,20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3.7101%;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投資者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青律師、沈璐律師現場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均合法有效。
1、《浙江友邦集成吊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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