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茶店求打眼起名“青蛙包二奶”
新開的奶茶店為吸引眼球居然打出了“青蛙包二奶”的招牌,涉嫌違反《廣告法》,昨天,工商虹口分局找到該店經營者進行調查,并責令其停業整改。
昨天上午,記者隨工商虹口分局執法人員趕到位于甜愛支路21號的這家奶茶店,該店的牌匾廣告上赫然寫著“青蛙包二奶”的店名,圍觀的群眾紛紛搖頭,一位先生對記者表示“起這樣的名字,真是太難聽了”。
據查,當事人用“青蛙包二奶”字樣制作戶外牌匾廣告,還將“青蛙包二奶”字樣印刷在印刷品廣告上,制成小宣傳卡片進行散發,宣傳卡片上解釋所謂“二奶”指的是奶茶中含有鮮奶和煉乳兩種奶制品,而奶茶杯上印有“青蛙”圖樣。目前,這些印刷品廣告已被工商虹口分局沒收。
對此,工商虹口分局介紹,該店的行為有違社會良好風尚,涉嫌違反《廣告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規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不得含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該店行為已構成違法,工商執法干部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對當事人進行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